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要求,對孟定鎮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孟定鎮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建設地點:耿馬縣孟定鎮下城村波廣組回勝改地段
建設單位: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城鄉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耿馬縣孟定鎮生活垃圾處理工程位于耿馬縣孟定鎮下城村波廣組回勝改地段,場地位于孟定鎮以南、距孟定鎮政府約5.0km處的孟定下城村波廣組回勝改地段,其地理坐標為:東經99o04′21″,北緯23o31′20″。本工程工程生活垃圾衛生填理處理規模110噸/日,滲濾液處理規模75立方米/日,衛生填埋場庫容68萬立方米,填埋場使用年限15年,總用地面積121.2畝。本項目分為6個子單位:庫區及調節池、管理房、機修車間、地磅房、滲濾液處理站、進場道路。垃圾轉運站建設內容主要為在城市建成區內建設垃圾轉運站,建設2座收集規模10噸/天的收集站,分別位于孟定農場總場和振清二級路,配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收運車輛。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及監測結果
1、廢水
項目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項目廢水主要為滲瀝液、車輛沖洗廢水、生活廢水。
職工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垃圾中轉站年車輛沖洗廢水經吸糞車收集池收集后進入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垃圾運輸車洗車也會產生部分污水,這部分污水所含污染物主要為SS,經沉淀后用于填埋場灑水抑制揚塵。全部經滲瀝液收集系統收集后進入滲瀝液處理站進行處理,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 2008)表2要求后經管道外排弄門大溝。
監測結果可以看出,項目滲瀝液處理站監測項目:色度、CODCr、BOD5、SS、總氮、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外排廢水達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 2 生活垃圾滲瀝液排放濃度限值。項目滲瀝液處理站對色度、CODCr、BOD5、SS、總氮、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的去除率分別為98%、97%、97%、96%、99%、99%、99%、99%、85%、60%、97%、79%
2、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滲瀝液處理站廢氣,主要為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等。
本項目對滲瀝液處理站所有產生惡臭的單元進行加蓋密封,無組織排放。
項目無組織排放主要為填埋區工藝廢氣、垃圾車卸車粉塵、庫區填埋作業揚塵、 運輸揚塵、垃圾處理廠惡臭。
填埋場工藝廢氣主要為甲烷、氨、硫化氫等,本項目在填埋廠區設置導氣石籠,形成好氧區域后可有效降低甲烷氣體等排放。垃圾車卸車、庫區填埋作業過程以及運輸產生粉塵及汽車尾氣。本項目通過在填埋作業過程中及時覆土、灑水降塵、對灑落在作業道路上的垃圾及時清掃、對進場道路、作業道路灑水降塵、限速限重、建設綠化帶、采用密封式垃圾運轉車、定期進行滅蚊滅蠅除臭等來降低無組織廢氣的排放。
根據城區垃圾轉運站無組織監測結果,廠界無組織氨、硫化氫、臭氣的監測結果最大值分別為 0.051mg/m3、0.008mg/m3、17無量綱,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表 1 中二級排放限值要求。
根據垃圾填埋場無組織監測結果,廠界無組織氨、硫化氫、臭氣的監測結果最大值分別為 0.056mg/m3、0.008mg/m3、19無量綱,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表 1 中二級排放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顆粒物、SO2的監測結果最大值分別為 0.294mg/m3、0.014mg/m3,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 2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甲烷的監測結果最大值為1.33%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限值要求。
根據監測結果轉運站周邊波乃、波廣、農場總場、大灣江環境空氣TSP、PM10、SO2日均值檢測結果,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2級標準要求。轉運站周邊4個居民點二氧化硫小時值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2級標準要求,氨、硫化氫、小時值檢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限值。
根據監測結果,垃圾填埋場周邊敏感點莫牙、農場四分廠四隊、農場四分廠五隊、農場四分廠七隊、農場四分廠八隊、新店、下弄門: TSP、PM10、SO2日均值檢測結果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2級標準要求。根據監測結果,垃圾填埋場周邊7個敏感點二氧化硫小時值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2級標準要求,氨、硫化氫、小時值檢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中居住區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限值。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推土機、壓實機等垃圾填埋設備噪聲、滲瀝液處理站設備運轉噪聲、垃圾運輸車輛噪聲,噪聲級一般在 72~90dB(A)之間。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 聲設備,高噪聲設備設置泵房、對泵房設置隔聲門窗、垃圾運輸車盡量白天運輸、嚴格 限制車速、經過村莊禁止鳴笛、設置綠化帶等措施進行控制。
監測結果表明:監測期間,垃圾填埋場東、南、西、北四個廠界和城區垃圾轉運站東、南、西、北四個廠界,均符合《工業企 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 2 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職工生活垃圾和滲瀝液處理站污泥。
項目職工生活垃圾產生量為 4.75t/a, 滲瀝液處理站污泥產生量為 50t/a,產生后回填于本垃圾填埋場。項目產生的產生惡臭的單元進行加蓋密封固體廢 物均合理利用或處置,固體廢物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 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
5、地下水
監測結果可以看出,垃圾填埋場四個監測井,監測項目: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總硬度、鉛、氟化物、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鋅、總大腸菌群共 20個 項 目 ,垃圾填埋場左側監測井溶解性總固體、垃圾填埋場上游監測井鋅、垃圾填埋場右側監測井鉻超標,四個監測點鐵、錳、和糞大腸菌群數均超標外,其他指標監測結 果 表 明 均 達 到 GB/T14848-93 《 地 下 水 質 量標準》Ⅲ類標準。
6、地表水
監測結果可以看出,項目滲濾液排水管道匯入弄門大溝處上游500m及下游1km處各兩個地表水監測斷面,監測項目:pH、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CODCr、BOD5、氨氮、總磷、總氮、錳、揮發酚、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鐵、糞大腸菌群共 15 個 項 目 , 監 測 結 果 表 明 均 達 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三、公眾參與情況
采取隨機走訪咨詢和問卷調查的方式對當地公眾和單位進行調查,發放調查表個人調查表30份,單位團體調查表10份,回收 40份。調查的基本內容包括對該新建項目的基本態度、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環境影響等。在驗收監測期 間,工作人員對企業廠址周圍居民進行公眾意見的調查,發放地點主要集中在乃波組、弄養組、東勐組等,,以便了解項目的建設和生產對 當地經濟、環境及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
根據公眾意見調查結果,項目施工期間的噪聲、揚塵、廢水等,未對周圍居民產生較大影響,未發生擾民現象;項目運營期間廢水、噪聲、固廢未對周圍居民產生較大影響,但存在部分異味擾民現象。100%的被調查公眾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表示非常滿意,該項目施工及運營期間,沒有因污染事故發生糾紛。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紙質文本、電子版)。
五、公示時間
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孟定鎮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1)電話/傳真:0871-63339200
(2)通訊地址:昆明市高新區龍潤路1號A段4樓
郵編:650000
附件:
您必須在登陸或注冊后,才可以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