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的相關規定,對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炭加工生產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由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廠址在盈江縣平原鎮新蓮村關純村民小組垃圾處理站旁,項目占地面積5336平方米,項目總投資為88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1.6萬元,占總投資的6.98%。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4°44'37.49",東經97°56'53.56",建設內容為年產2000噸機制炭生產線一條,年產機制炭2000噸(優質機制炭;規格尺寸:20-40cm;包裝規格:50×28×32cm五層紙箱包裝,10kg/箱),木焦油、木醋液500噸。新建廠房4360平方米,辦公生活區4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原料堆積區、生產加工車間、成品倉庫、碳化窯、辦公區、進廠道路、員工宿舍等。
二、 項目變更情況
機制炭生產以廢棄鋸末、甘蔗渣、林木三剩材、農業廢棄秸桿、廢木材等為生產原料。但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直接使用廢棄鋸木屑等較細物料為原料,項目雖然設置了粉碎機設備,經核實,在今后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則減少了粉塵揚塵的產生點,減少了有組織排放的排口。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本次驗收范圍不包含確粉碎處理設備及工序。
三、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項目于2015年委托云南大學編制了《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炭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5年取得了盈江縣環境保護局文件《關于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盈環審[2015]21號)。同意項目按照環評報告表所述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一)項目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
⑴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來源生活廢水,食堂廢水。廠內了設置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收集池,用于灑水降塵及綠化,不外排。在食堂廢水中經隔油池處理后,進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灑水降塵,不外排;旱廁定期清掏,廢水不外排;項目南側有溝渠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⑵廢氣
本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廢氣主要來源篩選粉塵,炭化窯和制棒機煙塵,烘干機廢氣,食堂油煙,汽車尾氣。
在粉塵產生點設集氣裝置進行收集,再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設置18m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對于集氣裝置未捕集到的粉塵無組織排放。由于運輸機動車流量不大,污染物排放量小,且為露天式,排放的尾氣經過空氣的自然擴散和稀釋,對環境影響不大。
⑶噪聲
本項目運行期噪聲源主要來源于篩網機、烘干機、制棒機等生產機械設備正常運作時產生的機械噪聲以及原料、成品在車輛運輸,裝卸過程中會產生噪聲。
⑷地表水
項目南側有溝渠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⑸固體廢物
a、生活垃圾
廠區內設置垃圾桶收集,定期自行清運至垃圾處理站處理。
b、生產固廢
本項目生產工藝簡單、原料單一,生產固廢主要是炭化不合格產品,建設單位對其進行回收再生產,不外排。
c、除塵器收集的粉塵
本項目振篩、烘干機產生的工藝粉塵經除塵器收集處理,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d、木焦油和木醋液
本項目炭化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木焦油和木醋液,其收集后作為副產品外售。
e、廢機油
檢維修過程產生的廢機油統一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集中處理,但目前企業剛開始生產暫未產生廢棄機油。
本項目運營期間固體廢棄物處置率達100%。
(二)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根據核對有關資料和現場調查,對項目環評批復的12條環保要求,做到完全滿足或基本滿足環保要求。此外,經調查項目建設中未發生污染糾紛與投訴,也未有受過行政處罰。
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基本上落實了“三同時”制度。
四、驗收監測、調查結果
(一)驗收監測期間工況監測
監測期間項目處于正常運行,各設備運轉正常,各環保設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運行。
監測期間,監督運營情況,保證生產及環保措施正常運行。本次監測為有效工況,監測結果能作為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據。
(二)廢氣監測結論
⑴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監測結論
由坤發環檢字【2018】-11148檢測數據顯示,現場監測時間2018.12.04-2018.12.05日內廢氣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監測情況為:0.178mg/m3-0.267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即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1.0mg/m3的要求。
⑵有組織排放監測結論
由坤發環檢字【2018】-11148檢測數據顯示,現場監測時間2018.12.04-2018.12.05日內有組織排放廢氣監測情況為:煙塵濃度87.0-89.3mg/m3,二氧化硫濃度93-104mg/m3,氮氧化物濃度為159-168mg/m3。煙塵和廢氣能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中相關排放要求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二中的相關排放要求,即:有組織煙塵排放濃度≤200mg/m3;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550mg/m3;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240mg/m3。
(三)廠界噪聲監測結論
由坤發環檢字【2018】-11148檢測數據顯示,現場監測時間2018.12.04-2018.12.05日項目廠界噪聲監測值晝間在51.8-58.6dB(A)范圍,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即:晝間≤60分貝,夜間不生產。
(四)地表水監測結論
項目南側有溝渠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五)廢水:運營期廢水收集后作綠化,廢水不外排。
(六)項目運營期固廢處置率為100%。
(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及備案情況
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未備案。
(八)驗收結論
2019年4 月27日,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組織對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炭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進行環境保護現場驗收會,驗收組經認真討論后認為,該項目主要污染防治設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同意項目環保設施通過竣工驗收。
(九)公眾參與情況
2019年5月29日在云南坤發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十)公示時間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止(不含節假日)。
(十一)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十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十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十四)反饋方式
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
電話:13578231898
通信地址:盈江縣平原鎮新聯村關純村民小組垃圾處理站旁
郵編:679300
附件1《盈江縣湘盈機制炭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機制碳加工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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